来安县2007年森林防火宣传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7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县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林业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创新载体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问责制,不断推进我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构建和谐来安作出新贡献。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和防火、扑火的安全常知。
(二)大力宣传我县生态林业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宣传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
(三)宣传我县在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森林抚育、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人为火案的发生。
三、具体安排
(一)从今年10月20日到明年5月8日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阶段。各有关单位应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加大对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书写森林防火标语,营造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氛围。
(二)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通讯员,及时将本单位在防火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写成新闻稿件,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
(三)县林业局、县电台、电视台和县信息中心要联合制作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进行宣传,结合来安实际制作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
(四)各乡镇、林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制度,要面向农户、养殖户、入山作业人员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对流动人员和闲散人员,要列入重点宣传对象。
(五)各单位要成立防火宣传组织,一把手负总责,分工负责,把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头。
(六)编写森林防火知识,使防火专业人员、野外作业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掌握林区防火常识和扑灭森林火灾的知识。
四、保证措施
1、建立防火宣传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出现漏洞而造成林火损失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护林员是兼职森林防火宣传员,各乡镇、林场要对所辖护林全体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他们对森林防火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
3、各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林业局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4、各乡镇、林场要及时反馈信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有关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情况及时报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电话:0550-5613319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