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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王本传

时间:2007-7-25 15:49:24 |   浏览:

  

    森林防火档案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等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保管好森林防火档案,对于研究林火规律,森林防火经验,方便查寻资料等都有重要意义。

1 全面收集材料,做好平时归卷
  
  及时、完整地收集防火档案材料,是做好防火档案工作的前提。防火办业务人员了解防火材料在形成中的来龙去脉,熟悉其内在联系,对全面收集和合理归卷十分有利,但关键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要力求完整。如对一次森林火灾,其发生的天气状况、火源及扑救过程的原始记录,迹地勘察报告,直至最终的火案处理材料等,都要全面收集。
  
  2) 一项工作中的数份文件应集中存放。如一项防火工程,其设计、报告、批复、施工、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应集中存放,这样才能反映该项工作的主要过程。
  
  3) 做好平时归卷。可以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内容,分成几大类,每类一个文件夹,办理完毕的防火文件材料随时对号入座,归入有关卷夹。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文件散失,方便查找,也为立卷工作打下基础。

2 科学组卷,做好年度归档
  
  一般在第二年初,对上年度已办理完毕的防火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主要步骤有:
  
  1) 确定归档范围,剔除那些无保管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如与森林防火无关的文件材料,其它单位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重份的材料,未生效的文件,一般性文件除定稿以外的历次修改稿,摘录供参考的资料等。
  
  2) 合理划分保管期限。价值高低是确定保管期限的主要依据。一般地说,凡是反映本级森林防火机构主要职能活动,并对今后的防火及科研工作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永久保管。如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本级防火组织及其领导变动的文件、森林火灾档案、年限及以上的计划和总结、重要会议和专题活动的材料等。凡是反映本级防火组织一般性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其它在短期内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列为短期保管。当然,对形成的文件材料数量较少的,也可以仅划分永久和短期两个等次。
  
  3) 科学组卷。其要点有:把保管期限相同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期限不同的应分别立卷和保管;充分利用平时归卷的成果,把具有共同特点和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每卷以50100页为宜,其中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乃至一个事件,一次会议中的数份文件材料应放在一起,不能分开;卷与卷之间的界线要分明,以便于查找;合理排列卷内文件,使之系统化,并注意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等次序;案卷组合完毕,每卷应加一档案封皮(封面、封底),并根据卷内文件内容,拟写案卷标题,标明保管期限和文件起止日期等;感光材料和磁性材料形成的档案如果数量较多,应单独分类和立卷。
  
  4) 装订编目。装订之前必须拆除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用页码机逐页打号,并根据目录表认真填写卷内目录,最后将排列有序的文件连同目录和封皮的左边和底边足 敦齐,在装订一侧打孔,用线绳装订成册。案卷目录是重要的检索工具,一般要求在本级林业机关综合档案室的具体指导下填写,以便统一分类和编号。

(本文发表于《森林防火》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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