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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现状和建议

来安县林业局

时间:2007-8-8 16:14:09 |   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精神和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情况,通过对我县林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我县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现状

我县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是由县林业局、乡(镇)林业工作站构成。2005年经县编委批准在来安县林业工作站的基础上成立了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乡镇林业站作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具有公益性事业单位与农技推广事业单位的双重属性。最初在七十年代共设有28个基层林业站,2001年撤乡并镇后,乡镇林业站合并为18个。2004年乡镇林业站经考试、考核,重新定编、定员、定岗,择优聘用了20人。2005年我县作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林业站并入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在中心设立林业岗位,负责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管理“三权”下放到乡镇。2007年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随乡镇合并减少到12个。

目前,我县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运行体制和管理方式是: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指导全县的林业技术推广工作,12个乡镇的林业技术人员负责所在乡镇的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在业务上受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指导。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人员工资财政全额供给,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工资县财政按每人每月500元拨付到乡镇。在乡镇17名林业技术推广人员中,年龄结构:50岁以上6 人,30-5011人,文化程度:高中以上9人,初中8人。

二、取得的成绩

(一)林业建设成绩显著

我县已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五·八”绿化双达标和全面绿化达标,近年来相继实施了长防林、退耕还林、绿色长廊、江淮分水岭“把树种上”等林业重点工程。长期以来,县乡两级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在推动科技与生产结合、加快林业发展和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退耕还林、长防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林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办实事等重点工作中发挥科技推广等各项职能作用,为“生态产业、绿色富民”做出了贡献。自基层林业站成立以来,共完成人工造林12万亩,截止20074月,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7.13万亩,长防林工程1.3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6万亩,封山育林0.71万亩),绿色长廊300公里,使全县的林木覆盖率由七十年代中期的8%提高到目前的16.9%

(二)进一步加强了林业技术推广的工作职能

林业站的工作同志尽职尽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起到了基础保障作用,承担着“管理、组织、指导、服务”等职能。1、管理:依法保护好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2、组织:就是组织群众按照林业方针政策搞好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3、指导和服务:一是及时准确地将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原原本本地传达给群众。二是技术服务。从规划设计、种苗、整地、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向林农做好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工作,通过科技示范、技术培训、科学普及、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把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到林业生产实践中。三是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包括办理林木采伐证、林权证等。

三、存在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林业职能难于发挥。乡镇林业站撤消后,林业工作人员“三权”管理下放到乡镇,县林业局与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只存在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由乡镇统一安排,很大一部分时间从事计划生育、包村等行政“中心”工作,真正用于林业技术推广的时间有限,有时还发生农村中心工作与林业中心工作的时间相冲突。目前,每乡镇只配备了一名林业工作人员,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林政执法等方面无法履行职责,在此情况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县林业局做的较多。

2、机构不稳,人心不安。乡镇林业工作人员长年累月地奔波在山头、田头、地块和农户之间,真可谓是别人不到的地方他们到,再加上农村工作业务量大,工作十分辛苦。部分乡镇的林业技术人员待遇低且得不到保障。在历次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林业站和其他的农业几个站都首当其冲,乡镇林业站被撤消,林业工作人员认为前途渺茫,造成思想不稳定,人心浮动。

3、经费不足,影响服务效能。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没有推广经费,投入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自2002年以来,我县除常规造林任务外,还陆续争取退耕还林、生态林、长防林等各个林业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我县林业事业发展,提高广大林农收入起到了推动作用,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因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资金补贴全部发放到户,工作经费没有着落,无法深入到村组和农户中进行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难于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服务。

4、年龄老化,技术力量薄弱,我县原18个乡镇林业站,有17名正式在编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无一人是林业专业学校毕业的,全部为聘用的农民,技术力量薄弱。再加上无经费培训,整体素质不高。

四、意见和建议

乡镇林业站是林业工作的基础,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落脚点,是林业部门加强与农民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林业的建设、科技、保护、改革、发展、执法、监督、服务等全部工作都要靠林业站来落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县属江淮丘陵地区,北部山区林业用地面积多、森林资源丰富、林业建设任务重,从“生态来安”和我县林业建设的需要出发,我们建议:

1、理顺林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了能够确保乡镇林业工作站和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全方位覆盖,建议在原区所在地设立五个区域林业中心站。

2、进一步明确公益性职能。根据《意见》精神,基层林业工作站作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具有林业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森林资源使用、监测、管护和林业执法等公益性职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承担着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

3、人员编制和人员管理。一是林业中心站人员编制核定:根据辖区内林业用地面积、森林资源数量、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以及林业建设任务的轻重,确定每个林业中心站定编3-5人。二是人员管理:林业中心站人员的选拔,严格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加强基层中心林业站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逐步推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推广人员的工作实绩和林农对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与职务评聘、工资收入、奖惩等挂钩。

4、经费保障问题。根据《意见》精神,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应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林业站标准化建设步伐,配备推广工作所必须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建立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热线,保障和改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增强技术服务能力。

林业是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的公益事业和重要的基础产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林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健全机构、稳定队伍、理顺体制、保障经费是我县“生态产业、绿色富民”的迫切需要。

 

00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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