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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国有林场的发展之路

时间:2007-7-25 15:35:01 |   浏览:

  

我县现有长山、复兴、半塔、宝山四个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4.5万亩,森林蓄积28.4万立方米,在职职工234人,离退休职工173人。其外,我县四个林场还有场带行政村4个,村民组23个,农业人口3305人。

我县国有林场全部位于本县北部的江淮分水岭地带,自然环境恶劣,干旱缺水,土层瘠薄,岩石裸露,植被稀疏,林木生长缓慢,经济价值不高。由于可伐资源少,且分布不均,有的林场全年没有皆伐作业。如果仅靠营林收入,很难维持正常运转。改革前,我县四个国有林场普遍存在着危困的状况,基础设施破旧,道路不通,供电线路老化,职工住房条件差,雨天漏水,冬天透风。职工收入低而不稳,人均月工资不足400元,且经常拖欠,其中半塔林场拖欠达半年之久。由于林场经济条件差,职工收入低,林业系统很不稳定,复兴、半塔和县苗圃职工上访不断,问题很多。

2001年,县林业局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针对林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场圃工作的两大目标:一是造好林,管好林;二是让职工尽快地富起来。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改革,目前状况早已今非昔比,职工人均月工资近千元,四场新建住房近百套,场场修了水泥路,场场通了自来水,场场新建或装修了办公楼,面貌焕然一新,成为我县农口的亮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抓营林方式的改革。林场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从提高经济效益着手。我县传统林业属于粗放经营,经济效益极低。要提高林场和职工收入,必须转变营林方向,并在经营方式上实施改革。但是,我县林场的立地条件很差,限制了高效林业的发展。为此,我们首先在整地方式上进行大胆突破,从2002年开始,率先使用挖掘机进行造林整地,通过改地适树,发展高效林业。6年来,我县国有林场已使用挖掘全面深翻改地1万多亩,营造杨树丰产林8000多亩,绿化苗木和茶叶近2000亩。目前,新营造的杨树普遍生长良好,部分已经开始间伐了。绿化苗木和茶叶也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收益,2006年,四个林场实现苗木销售收入48.7万元,半塔林场实现茶叶销售收入19.4万元。半塔林场茶叶生产基地目前已达370亩,并新建了较为先进的茶叶加工车间,正在成长为皖东面积最大的茶叶生产和加工基地。营林方式的改革使我县林场走上了高效林业的发展之路。

二是抓产权制度的改革。发展高效林业,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所以,我们在发展高效林业的同时,在产权制度上进行大胆突破,采取了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形式,最大程度地调动职工的经营积极性。这项改革最为成功的是复兴林场。这个场在发展杨树丰产林时,由林场提供山场,由职工个人投入资金和日常管理,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收益三七分成,职工得七成。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林场没有放手不管,而是集中精力搞好管理和服务,并按承包合同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造林技术、统一管护、统一防病治虫、统一施肥管理、统一采伐。对于管理不到位的职工,林场按承包协议给予经济处罚。目前,改革后营造的杨树丰产林长势喜人,职工创业激情高涨。在我县,半塔林场的茶叶、宝山林场的板栗和杨树、长山林场的绿化大苗等,都承包给职工经营或管理。县苗圃和林业科学研究所的职工划分了工资田,实行自劳自得,单位不再按月发放工资。由于实施了产权制度改革,调动了职工营林积极性,林场也转嫁了营林投入,将节约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从而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和林场的办公环境,林场的面貌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三是抓融资渠道的改革。发展林场经济,一靠政策、二靠改革、三靠投入。如果仅靠场圃自身的积累,发展步伐必然受到局限。为此,我们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大力引进社会资金,发展林区经济。近年来,我们通过与滁州皖华合作造林的办法,解决了丰产林发展资金近200万元。通过招商,引资兴办了白鹭岛森林公园、方大矿业、三实生态养殖、天森木业等企业。引进的企业或资金,繁荣了林区经济,增加了林场收入,也给单位和个人开辟了新的经商条件和就业门路,使林区成为一方热土。

四是抓住房制度改革。改革前,我县国有林场职工的住房大多兴建于70年代,属于“大片(石头)墙、芦席面、水泥梁,上面是红瓦顶,往上一看处处有亮光”,由于是单位所有,场里无钱维修,个人又不愿维修。形成了“职工年年住破房,林场年年老样子”的状况,林场面貌多年没有变化,所以,必须下决心改革。我县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改革于2000年起步于宝山林场,取得初步经验后,县林业局于2003年正式在全县推广,并限期完成。主要做法是:“卖旧房、建新房”,重点是鼓励职工“弃旧房、住新房”,改善居住条件。具体做法是:将职工目前居住的旧房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职工,由职工个人维修和居住。同时,加大对建新房的政策扶持力度,新建房屋由单位统一规则和设计,统一进行水电、道路等基础配套,并提供全部或部分建筑材料,职工本人负责施工和内部装修,并拥有终生居住权。实施改革以后,我县国有林场已累计新建住房近百套,单位和个人共投入资金近千万元。职工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场容场貌明显改观,林场到处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五是抓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来安县林业系统的社会保障工作起步较早。上个世纪末就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03年,我们又积极争取参加了医疗保险,2005年参加工伤保险。目前,我县国有林场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费由社保部门发放,生病由医保部门报销,林场的负担大为减轻,能够集中财力和精力解决发展问题,职工的后顾之忧也随之消除。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林场的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六是抓管理改革。林场是目前县域范围内少有的国有经营单位,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复杂情况下,如果不规范管理,强化各项制度,就难以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规范管理,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林场的干部职工就难以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林场的发展就没有动力和希望。为此,近年来,我们主要建立以下制度:一是对林场领导班子定期考核制度。这种考核每年一次,通过群众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及时了解各场班子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二是建立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我们规定,各单位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后,报林业局批准。各场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向职工公布一次,在此基础上,林业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对重要工程、固定资产处置和森林采伐,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最近两年,半塔林场综合楼、长山林场炸药库、宝山林场篮球场和杨树出售、复兴林场旧车处置和采石场承包等工程和项目,都实行了公开招投标。由于公开操作,程序透明,取得了职工的信任,林场也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如宝山林场去年公开拍卖了一批大小不等的杨树,总材积为76立方米,底价为5.5万元,经过竞争以6.86万元成交,每立方米售价达900元,比该场以前同等木材的销售价格高出30%以上,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认可。

通过以上六项改革,初步实现了我们当初制定的“造好林,管好林和让职工尽快地富起来”的两项目标,我县国有林场的面貌焕然一新,森林资源持续增加,结构得到优化,杨树丰产林、绿化苗木和茶叶等高效林业初具规模。林场的经济实力也逐年增强,职工的收入稳步增加。2006年四场实现主营业收入733万元,比2001年增加29%。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当年净利润为93万元,比2001年的-27万元,增加120万元。到2006年未,四场未分配利润达133万元。职工的工资收入也大幅度提高,2006年,四场人均年工资9103元(按财务报表测算,在职职工人数包括了停薪留职人员,在岗人员的实际收入要高于这个水平),比2001年的4809元,增加了近一倍。除此之外,当年林场职工除了工资收入以外,几乎一无所有;而现在,许多职工除了工资以外,家里有房,山上有林,有的还有其它产业,收入趋向了多元化。四个林场都兴建或者重新装修了办公楼,宝山和半塔林场利用国家项目资金兴建了场部通向外界的水泥路。四场全都完成了供电线路改造,安装了自来水,复兴林场还整修了场部环境,新铺了下水管道。长山和宝山林场安装了卫星电视。林场的场容场貌焕然一新,职工的精神面貌也有显著变化,目前职工投资兴业的信心空前高涨,并形成了一种一心一意谋了发展,全心全意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总结我县国有林场改革的经验,最深的体会是,我们的改革是逼出来的,是闯出来的,是干出来的,也是引进来的,具体地说:

——我们的改革是“逼”出来的。2001年林业局新班子成立时,当时的林业系统经济贫困,收不抵支,内部矛盾突出,信访不断。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等、靠、要”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改革是唯一的出路。

——我们的改革是“闯”出来的。针对当时我县国有林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只能面对现实,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我县的挖掘机整地和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等,都没有先例可循,是基层林场在实践中“闯”出来的。

——我们的改革是“干”出来的。每一项改革都凝聚着着基层干部职工的大量心血和汗水。改革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如复兴林场2002年开始发展杨树丰产林时,多数职工不了解,不支持,热情不高,不愿意参与,该场就实行了干部带头和行政推动等措施,在克服重重困难后,终于取得了初步成功,并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

——我们的改革也是“引”进来的。在改革中,我们不是关起门来“闭门造车”,而是不断地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广引博取,为我所有。此外,我们大力招商引资,用引来的资金搞活林区经济。同时,新引入的企业,也带进来了新的经商理念和管理方式,对林区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形成冲击,对国有林场改革起到了启发、示范和引导作用。

回首过去的六年,我县国有林场改革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这些改革远没有解决当前林场存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国有林场的“两危”状况仍然存在,目前我县国有林场职工的工资收入虽然比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与档案工资相比,也还只占50%,离小康目标还相差甚远。要解决国有林场“两危”问题,我们认为,当前国家应采取以下政策:

一是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补贴标准,以弥补生态林的经营成本,使经营生态林和经营其它商品一样,除弥补合理开支外,还能取得一定的收益。

二是对国有林场承担的社会性负担,进行合理减负,如我县国有林场的场带队问题。

三是采取政策措施,化解国有林场普遍存在的山林权纠纷问题。

四是给商品经营性林场更多的经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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