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两年,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创建文明单位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造林护绿活动,加快林业发展。两年实际完成造林16802亩,占任务的124%,培育苗木花卉面积40964亩次,实现连续20个森林防火年度无森林火灾,有效地遏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蔓延,依法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39起,依法批准采伐林木1.8万立方米,监管外运木材1.1万立方米,引进资金3500万元,占3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的117%,国有林场职工人均月增加100元工资,投入160万元维修道路和资助职工建设新房近3000平方米。 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养,营造崇尚文明乐于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方位展示林业部门的形象。加强综合治理,优化硬软双重环境,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单位各项公益活动。
因我局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3月30日被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滁州市2005—2006年度文明单位,并在今年6月8日被中共来安县委、来安县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文明单位标兵。
(来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杨延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