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几年,我县不断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仍有不少林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生产的发展,影响了我县造林绿化速度。为了进一步调整和理顺集体林经营机制,根据省政府皖发〔2007〕11号《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 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为扎实稳妥的推进我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我县首先对参与林改工作的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林改制的专题培训,对集体林改制的工作步骤,集体林改制的外业调查,乡、村林改文件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使他们从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成立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 确立试点乡,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
杨郢乡被列为我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乡,7月3日召开了全县林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林改工作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是印发材料、张贴标语,努力营造林改氛围,做到家喻户晓,经过深入试点乡对林业产权改革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截止目前,已完成2万亩林地摸底登记工作,近期将情况公示于农户监督。
三、抓好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生态效益的提高,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支持农民自主经营,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以“增量、增收、增效”为目标,加快我县林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