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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运输证

时间:2007-7-20 16:37:29 |   浏览:

  

一、审批依据

《法森林实施条例》三十五条。

二、申报条件

来安县境内的木材对外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报材料

1、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收费→发证。

五、办理时限

3日内。

六、收费依据

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修改《安徽省育林基金、更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19941012林计〈1994240号)。

七、收费项目

育林基金、维简费。

八、收费标准

1、育林基金按售价10%2、维简费按售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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